时间:2025-10-23 08:21:19| 来源: 法治网
人物简介:
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她长期在最高法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岗位上履职,参与并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事业发展历程,审理的多起案件入选最高法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参与了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及民事诉讼法涉外编、仲裁法等多部重要法律以及最高法多个司法解释的制定修改,参与了最高法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等重大涉外审判机制改革。
□ 本报记者 张昊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领域。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专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听她从建设者和见证者的视角讲述40年来我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强向精的不凡发展历程。
实施精品战略:推动涉外审判从“强”向“精”
20世纪80年代,我国改革开放迈出坚定步伐。应时代之需,我国国际法学科、涉外立法、涉外审判等涉外法治建设开始起步。
“我国的涉外审判事业经历了艰辛的起步阶段。”王淑梅回忆道,“那会儿缺懂国际法的人才,涉外法律规范还不完善,国际合作也不够顺畅,涉外审判基本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每办一个案件常常需要花费大量精力查资料、找案例,反复斟酌研究,像拓荒、像闯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新时代涉外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动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离开党的领导,涉外审判工作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就。”王淑梅语气坚定地表示,最高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深入实施精品战略为重要抓手,涉外审判工作进入加速度、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每一起涉外商事海事案件都关乎中国司法的国际形象、关乎中国法治的‘世界口碑’,必须精益求精。”王淑梅对记者详细介绍了她参与审理的“加百利”轮海难救助案、“中威”案等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案件,这些精品案例是中国司法专业与权威的最好例证。
服务大局是涉外审判工作的总纲和主线。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法发布服务保障“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12个司法政策文件,指导各级法院深度融入扩大对外开放工作大局。“十多年来,最高法出台适用外商投资法、审理独立保函纠纷、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域外法查明等司法解释36件;发布指导性案例24件、典型案例240件,发布《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对涉外审判领域111个疑难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谈及最高法完善涉外法律适用规则体系的成果,王淑梅如数家珍,“这些成果为涉外审判提供了坚实指引,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规则保障,意义重大!”
以涉外性、专业性很强的海事审判为例,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机构最齐全、受理案件数量最多、类型最丰富的国家,累计受理涉外海事案件8.8万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越来越多国家的当事人在案涉争议与我国没有连结点的情况下,主动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充分展现了对中国法院的信任。”王淑梅自豪地说。
创新审判机制:赋能涉外审判提“质”增“效”
王淑梅表示,通过不断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全国法院已经形成以“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专业审判机制”为主要特征的专业化涉外审判格局。
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最高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于2018年6月分别在深圳、西安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
截至目前,最高法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已审结36件国际商事纠纷案件,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判决。首倡设立最高法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汇集来自26个国家的63位专家委员,成为促进法治交流的重要力量。建立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线上平台,吸纳10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2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加入,有力推动我国向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迈进。
最高法还积极支持苏州、北京、成都、厦门、上海、重庆等16个地方法院设立了国际商事法庭,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格局,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域外法查明难是涉外法治建设的老大难问题。”王淑梅介绍说,“为破解这一难题,最高法设立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出台域外法查明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为法院和社会各界查明域外法提供权威性渠道、专业性服务和规范性依据。”
同时,最高法积极完善跨境诉讼服务机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指引、查询、委托见证、登记立案等服务,并持续推动涉外送达、调查取证程序制度和机制的完善等,努力让中外当事人感受到中国司法的便捷高效。
人才是第一资源。最高法积极完善涉外审判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建设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英人才库,开设“涉外审判讲坛”,开展法官和仲裁员同堂培训,与知名高校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等,多管齐下培养和储备了一批既有大局观念又有国际视野,既通晓国内法律又熟悉国际法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优秀涉外审判人才。
王淑梅强调:“截至目前,最高法3名法官分别当选联合国上诉法庭、争议法庭法官和国际劳工组织行政法庭法官,1名退休法官获聘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卡塔尔国际法院暨争端解决中心法官,越来越多的优秀涉外法治人才走上了国际舞台。”
各项审判工作机制的完善,有力推动了涉外司法效能的提升。“我国涉外审判发展,已从筚路蓝缕走向风华正茂。”王淑梅感慨道。
拓展国际交流:推动涉外司法互“信”互“惠”
“我刚参加工作时,在国际会议上,外国同仁很少了解中国司法。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优秀法官走上国际舞台,深度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治理已成为常态。”王淑梅欣慰地说。
最高法已经先后与140个国家及地区的司法机构及20多个国际或区域性组织建立友好交往关系,并积极派员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多项议题及国际公约的谈判,通过与新加坡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最高法院签署司法合作备忘录、发表共同声明等方式,有效推进民商事判决的跨境承认与执行、域外法查明、诉中调解等方面的务实合作。
涉外民商事判决的跨境承认与执行,是促进国际经贸往来、构筑稳定可预期的国际商事秩序的重要基石。
据王淑梅介绍,近十年来,全国法院已经审结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8000余件,涉及40余个国家。同时,中国法院的民商事判决也得到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新西兰等多国的承认与执行。这是中国司法国际公信力日益增强的体现。
2023年9月,由中国倡议并积极推动的《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在北京开放签署,成为联合国大会通过的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
王淑梅自豪地说:“中国法院深度参与公约草案的形成并推动草案公约化进程,公约的最终签署是中国法院增强我国在国际司法领域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重要成果,是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成功典范。”
随着中国司法与世界交流互动的加深,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越来越被世界了解和认同。
采访结束时,王淑梅信心满满地表示:“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涉外司法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途上,必将书写更加辉煌的新篇章!”
来源: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25-10/23/content_9275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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