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6 13:31:56| 来源: 华夏法治网
近日,和龙法院审结一起预付消费服务纠纷案,用心用情化解群众身边的民生小微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助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辖区消费环境。
基本案情
经查,当事人为日常生活消费所需,在辖区某理发店办理会员预付消费服务,并按照商家优惠政策分次预缴服务费用。当事人后续到店消费过两次,相关消费款项均从充值前原有会员余额中抵扣,本次新充值的款项尚未实际使用。后因经营者经营状况调整,店铺无法持续提供约定美发服务,致使双方服务合同目的客观上无法继续实现。
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就剩余预付款返还事宜与经营者多次磋商,双方就解除服务合同、返还部分预付款事项达成初步合意,但因款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存在分歧,未能自行协商一致,当事人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
本院审理认为,当事人与经营者之间形成的预付式服务合同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经营者因自身经营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合同解除及退款责任。结合双方沟通合意及案件客观事实,本院依法判令经营者返还当事人相应充值本金。
法官提示
预付式消费模式广泛适用于生活服务领域,具有便民普惠的特点。广大群众在办理预付充值业务时,应坚持理性消费、按需充值,审慎选择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市场主体。消费争议发生后,建议优先通过平等沟通、自主协商的方式化解分歧,理性妥善处置民事纠纷,共同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下一步,和龙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聚焦基层民生小微案件,坚持善意、审慎、稳妥的司法理念,规范妥善审理涉民生小额纠纷,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积极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和睦解纷,不断夯实基层司法治理成效。
来源: 和龙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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