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09 10:28:00| 来源: 济南头条
我的法律情缘
王智光
我的桌子上始终放着一本高中毕业时从烟台市新华书店购买的《律师学》。打开泛黄的扉页,有句用碳素笔书写、橘黄色彩笔描绘的话——“跻身律师行列,实现自己的最高夙愿!”。那是当年未能升入政法院校、为了追寻律师梦而立此自勉的。
当时,我国律师人才奇缺,全国的律师队伍不足三万,近四千家大型企业不能获得法律顾问。司法部决定:今后十年,我国将再扩十万律师队伍。
可能你要问:一个“农二代”,何来从事法律工作的理想和兴趣?
说来有个“小秘密”——触发这一爱好和兴趣的是我姑父。
他原吃“皇粮”,“文革”期间被革职回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自购法律书籍,钻研学习,奔走呼号为己伸冤,终于迎来春风化雨,平反昭雪。在那个法律人才匮乏的年代,在我们老家一带,姑父霎时间声名大震,成了远近闻名的“土律师”,十里八乡登门求助者络绎不绝。那时候,我刚开始懂事,深为自己拥有一个“牛”姑父而倍感骄傲和自豪,因为,在我的老家,在乡亲的口中,“律师”这个词不仅是个机构,是个群体,还是一个职业,无论什么场合提起来都感到十分严肃、神秘、高大,因此,我暗下决心: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名真正的“中国律师”!
中学时代,只要与法律沾边的功课,我都不满足于期末考试的60分及格,总是最大可能去探究深层次的知识点,达到不但知其然,还尽可能知其所以然。印象最深的是,高中时赶上中宣部和司法部开展全民一五普法教育,学校增开了一门法律常识课,苦于当时没有正式教材,学校就地取材选用烟台市司法局编印的64开本《常用法律手册》。一个偶然机会,从老家的村干部口中得知:这本书烟台市每个机关单位和村庄都免费发放。我就和村干部软磨硬泡,成功的把上级发给我村的这本普法书“据为己有”,成为我班学生中唯一拥有此书的人。由于学用结合,表现突出,一五普法结束时,我被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烟台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自学路上,我坚信“心若在,梦就在”;为了实现“律师梦”,我从未言弃……
怎能忘?攻读“双学历”【我大专读的是对外经济贸易专业】时一个学期最多九门功课的艰辛劳顿!
怎能忘?利用课余间隙,跑出校门旁听法院庭审时的点滴顿悟!记得旁听过一起针织厂技术副厂长被检察院指控犯受贿罪的刑事案件,当地党媒作为反腐典型头版报道,但是,经过律师辩护,被告人无罪获释!这可能是激发我从事律师职业后选择刑事辩护的最初动因!
怎能忘?毕业后在基层政府入职,成为当时全县最大的乡镇司法所第六名“战友”,穿上司法制服,拍下第一张工作照时的激动之情!三个月后,因工作需要我被调到了党委办公室,在那段“爬格子”经历的艰辛、历练和抉择中,仍坚持法律学习,得以在党委秘书岗位上改弦易辙,华丽转身!
怎能忘?自己发表在《大众日报》上的文章被剽窃时,尚在自学法律的我和正牌律师对庭,历经两审,胜诉“烟台市首例著作权侵权案”后的欣喜若狂!
怎能忘?“智光法律服务所”成立仪式上,司法局领导的殷切期望,自己的铮铮誓言!档案柜里,珍藏的一大摞“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当我通过司考,从法律服务所转入律师事务所,那种无比的激动、骄傲和自豪!
为何选择了刑辩?我认为,刑事辩护是实现公正,保障人权免受不法侵犯的基本制度。当一个弱小的孤立无助的个人受到一个有力的庞大的国家机器的刑事指控的时候,他在刑事诉讼中各个阶都应该有权通过其选择的律师进行代理、辩护。财产有价,生命和自由绝对无价,是一个公民至高的权利,刑辩律师正是为维护这一权利鼓与呼的代言人!
我自豪的告诉我的姑父,苦尽甘来终圆梦,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中国律师!
入职律所,我辩护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是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阿首罗石故意杀人案担任辩护人,由于七名被告人都是少数民族,语言不通,为了保障被告人有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参加诉讼的权利,开庭时,由省高级法院出面,聘请了西南民族大学不知什么专业的彝族研究生担任民族语言翻译,由于担任翻译的研究生并不懂法律,加之被告人众多,厚厚的案卷,复杂的案情,信息量极大,辩护空间有限,你来我往的举例子、打比方,耗时很长,极大增加了难度,就是在辩护这起案件中,我才真正知道了四川省会“成都”名字的由来;也就是从这起案件开始,我深切的感受到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压力和不易!
执业以来,我承办的案情最复杂、开庭次数最多、审理期限最长的刑事辩护案件是——金某故意伤害再审改判无罪案。本案先后开庭、质证等二十余次,历时1370多天,形成的各种文稿材料多达450多页,从原来的金某犯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到再审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再上诉到烟台市中级法院,彻底改判无罪。该案入选国家司法部优秀经典案例,载入中国法律服务网,荣获“烟台市第二届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我也因此成为全市唯一连续两届【自1999年开始,每十年为一届】荣获“烟台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的律师。
刑辩实战中,案卷最多、罪名最多、被告人最多、开庭时间最长的案件莫过于扫黑除恶了。在党中央、国务院开展的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参加了山东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题研讨班,深谙上级的精神,共辩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起,其中3起担任黑社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首犯的辩护人,每案的案卷上万页,被告人数十人,其中一个黑老大被检方指控了七个罪名,连续开庭一个周。我深入分析研判案情,寻找辩护空间,确定辩点,其中一个被检方指控的敲诈勒索罪罪名,法院采纳了我的无罪辩护意见,未予认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让知识储备与时俱进,我注重加强专业进修学习,连续多年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端研修班。线下集中面授,结识了全国各地刑辩领域的精英同行,汲取了刑辩大咖、刑事法律专家、学者的精华,拓宽了视野;线上交流讨论,博采众长,极大提升了我的刑事辩护本领。
在与法律人的接触中,我发现司法鉴定意见的审查和质证成为不少法律职业人的短板,便多方搜集资料,开始远赴上海、郑州、西安等地学习进修,深入研究,以此为突破口,有效的辩护了多起刑事案件,代理胜诉了数起行政处罚案件,并受邀为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烟台山城文化交流中心等单位专题授课。
“永远对法律心存敬畏,决不把法律当成赚钱谋生的工具。”这是我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时,院领导反复强调的警句。用法律这块布料,我极尽所能,为每一个当事人量体裁衣,最大可能的实现了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我也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表彰奖励,并成为省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
办案中,我将日常的律师实务用文字的方式凝练成学术技术,受聘为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结项的研究课题和论文,编入五届“法治国家和律师论坛”的《论文集》,有的刊登在《中国律师法学研究》杂志上。多次出席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全国年会和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年会,多篇论文编入《论文集》。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调研组【全国共27个调研组】组长,承担了“刑事侦查阶段”的调研,历时三年,完成了实证研究分析,顺利结项,成果《刑事辩护规范化——文书卷宗示范》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受聘为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诉讼文化委员会副会长,组织承办了中国诉讼论坛2019*刑事分论坛。担任山东省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法律期刊》编委,受聘烟台理工学院实习实践导师,开设个人微信公众号“刑辩之光”,记录执业路中的苦辣酸甜。
执业中,秉承律师法“三维护”原则,我较早倡导践行“做一名社会责任律师”的理念,2011年接受《齐鲁晚报》记者专访,中国律师网“律苑风采”栏目予以推荐。2018年4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刑辩沙龙上,我发表了《刑辩律师的社会责任》专题演讲,并接受了华政自媒体的采访。《人民日报》网站“强国论坛”栏目以《实现中国梦需要内因外因共同作用——有感于山东律师王智光的执业经历》为题推出。烟台日报社《通讯员之友》以《法律追梦人——从通讯员到执业律师》封面报道。
回首我与法律的四十多年的情缘,我深刻的体会到“爱好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从小学生时候产生兴趣开始,我一步一个脚印,实现了高中毕业时立下的夙愿,通过了山东省律师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晋升为二级高级律师(刑事专业)职称,被山东省律师协会评定为“刑事专业律师”。
“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作者简介】王智光,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二级高级律师,山东省刑事专业律师。曾获烟台市十佳党员律师、山东省优秀代理申诉律师称号,执业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胜利路155号文经大楼8F,办电:(0535)6205649,手机:13954541148,电子邮箱:1563009449@qq.com

来源: https://dus.iks360.com/news/s_4859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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