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送我7桶菜油、10袋大米,诱导欺骗我买了3万块钱保险,法官,你说这算不算违法行为?”
“我不是为自己,是要为广大金融消费者讨个公道,银行和保险公司不认账的话,我信访到底!”
……
信访接待室里,原告孙老伯怒气值爆棚,颤巍巍地翻检着手中材料,交给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梁晓峰,每页印刷材料的空白处,满是蓝黑交错的手写批注。
另一边,作为被告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也毫不示弱:“保险是银保渠道销售的合法产品,只能退还现金价值。诉讼也好,信访也罢,一切靠证据说话,我们奉陪到底!”
这起保险信访案的第一次“短兵相接”,双方剑拔弩张、不欢而散。
“米油”遭遇“罗生门”
2023年6月,孙老伯在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并交纳了3万元保费。
但到了第二年,孙老伯却拒绝续保,并将保险公司及代售保险的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保险合同、退还全额保费并赔偿相应损失,理由是销售人员通过赠送米油诱导其购买保险。
“银行赠送米油有没有证据?”
面对梁晓峰的询问,孙老伯面露难色:“银行送的米和油我只领取了一部分,都吃完了,没留下证据。银行监控视频只保存3个月的,送米油那天的视频根本找不到。”
“但是我发誓,他们真的送了米油,这就是诱导销售,侵犯了我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孙老伯焦急地向梁晓峰解释道。
“除非孙老伯拿出证据,否则无法证明我们存在不合规销售行为,我们愿意配合法院查明事实。”事关己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银行和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脸认真地说道。
关键证据出现“罗生门”现象,让案件陷入了僵局。梁晓峰意识到,这起纠纷绝不是“违规送米油”那么简单,孙老伯对保险产品不认可、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存在瑕疵或未能尽到适当性义务,才是根本。若不能实质化解纠纷,极易引发连锁反应,孙老伯可能反复信访,金融机构也将面临声誉风险。
穿透式审查破僵局
案件显然不能在“米油”证据上止步不前,梁晓峰决定绕开堵点,对案件全过程开展穿透式审查。
2025年2月,梁晓峰前往银行走访,就案件全程刨根问底:“银行有没有留存赠送米油的客户名单?银行工作人员在赠送礼品前后向重点客户推介保险产品,是否会让孙老伯这样的客户误认为是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推介保险产品时有没有考虑孙老伯的实际需求和风险适配度?销售人员是否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孙老伯提示说明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双录视频的手签资料不慎丢失,电子合同缺少投保人的电子签名,是否表明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客户资料保管方面存在管理漏洞?”
面对法官有备而来的“灵魂发问”,银行和保险公司也开始认真复盘保险销售的全过程。
原来,孙老伯是银行的VIP客户,即便证据缺失,也不排除银行依照商业惯例向其赠送礼品的可能,孙老伯的误会由此产生。一方面,保险产品是银行工作人员通过银保渠道向孙老伯销售的,但销售过程只是照章办事,并未站在孙老伯角度考虑其实际需求和保险产品的实用性。另一方面,由于电子签名缺失、双录视频中孙老伯的手签资料也找不到了,导致销售人员对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等重要信息的提示说明缺乏证据支持。
复盘至此,银行和保险公司坦言道:“孙老伯的案子虽然是个案,但确实反映出我们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存在瑕疵,我们愿意重新考虑协商。”
“背靠背”调解的另一边,与梁晓峰面谈数次的孙老伯也一改往日的强硬:“梁庭长,跟您说句掏心窝子话,我并不是一定要银行赔我多少钱,我只是想让他们重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卖保险也好,卖理财产品也好,千万不要糊弄我们。”
从“破冰”到“筑堤”
梁晓峰决定趁热打铁,邀请双方当事人来法院协商调解。
3月23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与孙老伯解除保险合同,银行和保险公司向孙老伯退还保险金。银行和保险公司当场就赠送米油造成误会向孙老伯表示歉意,并表示,将针对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开展合规培训,对开展业务过程中暴露的风险点编制员工手册。
孙老伯向梁晓峰送上锦旗,说道:“我作为金融消费者,以后买金融理财产品还是要多加留意,要弄清楚、搞明白了再买。”
这场“破冰”调解的背后,是渝中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个案促推金融风险防范的生动注脚。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金融安全堤坝,渝中区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以开展法治宣讲、发出司法建议、召集行业研讨会等方式促推金融消费合规运行,今年以来,渝中区法院累计化解金融消费纠纷40余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率上升20%。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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