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4 16:34:01| 来源: 华夏法治网
(刘璐)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法官主动上门,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既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又化解了邻里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情简介:
刘某和王某夫妇是住在敦化市某小区内同一栋楼的老邻居,退休后都各自去南方城市养老。留在敦化的房子一直无人居住。2025年3月的一天,刘某家的水管突然爆裂,因家中没人,水势便一直蔓延,直到邻居发现门口渗出的水,电话通知了刘某和王某夫妇,双方这才赶回来处理。然而却因损失数额双方多次协商不成,矛盾逐渐激化,王某夫妇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通过司法鉴定,让刘某赔偿房屋损失。
鉴于案件事实相对清楚、法律关系较为清晰,为高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遂前往双方家进行现场勘查。
考虑到此类纠纷为明确损失和维修费用往往要进行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价格高、耗时长,且鉴定费可能远远超过当事人的赔偿金额,导致当事人负担更大的损失,为此承办法官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双方释明法律依据、责任认定、损失评估,以便确定解决方案。
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被告耐心地释明,其对原告造成的漏水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又从情理角度劝慰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谦让包容。
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下,终于解开了双方的心结,两家欣然同意调解,刘某并当场支付了费用,王某夫妇随即撤回了起诉,这场“老邻居”变“原被告”的官司终于结束,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一直以来,敦化法院秉承“案小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力求做到每件纠纷都能实质性解决,用心用情用法,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 敦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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