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推广运用“六尺巷工作法”纳入法治化轨道
时间:2026-11-03 18:32:09| 来源: 法治网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近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六尺巷工作法”地方性法规解读新闻发布会。据了解,《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用好“六尺巷工作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安庆市“六尺巷工作法”运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6年10月17日起同步施行,标志着通过省市联动立法模式,“六尺巷工作法”上升为地方性法治规范,为全省持续深入推广运用“六尺巷工作法”提供更明确的法规依据和更稳定的法治保障。总结推广基层治理创新方法 “‘六尺巷工作法’是将党的群众路线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方法,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安徽样本。”安徽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姜明说,制定《决定》,是总结推广安徽省基层治理创新方法、打造更多具有安徽特色的基层治理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安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姜明从确定基本内涵、明确指导思想、突出文化赋能、坚持“三治融合”、更加注重调解、鼓励多元参与、健全风险防控等九个方面对《决定》内容进行解读。《决定》明确,“六尺巷工作法”是以党建领事、礼让和事、群众说事、多元解事、网格管事、群力防事为基本内容,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基本目标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法。 《决定》要求,用好“六尺巷工作法”,应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因地制宜推动本地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其当代价值,培育崇德向善、礼让和事的社会风尚,促进优秀传统文化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倡导互谅互让,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支持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健全社会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数智化建设,形成城乡统筹、线上线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并举的防控格局。省市联动立法一体推进落实 据了解,此次立法采取“省决定+市条例”的省市联动立法模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将“六尺巷工作法”列为重点立法项目,纳入年度立法计划,联合开展立法调研,实时共享调研素材、实践案例等,实现调研成果一体化运用,并共同打磨法规文本,线上常态化沟通,线下面对面会商,法规草案每一轮修改稿同步报送双方征求意见。《决定》与《条例》也保持同步施行,便于一体推进落实。 “这一立法模式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协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创新实践。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严格对标省级立法精神,保证省市立法有效衔接、上下贯通。”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春生说。 江春生介绍,“六尺巷”礼让和谐、包容共治、息诉止争的基层治理智慧,诞生于安庆、成熟于安庆、实践于安庆。《条例》全面梳理安庆多年来推广“六尺巷工作法”的基层实践成果,系统总结基层社会治理、矛盾调解、纠纷化解的成熟经验,将调解工作“听、劝、让、和”、法理情相统一的本土特色工作模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让立法源于实践、贴合实践、指导实践,充分体现安庆基层社会治理首创成果。 聚焦安庆基层治理中诸如邻里纠纷、物业矛盾、基层权责不清等现实问题,明确组织架构、源头治理、多元共治、保障监督等具体举措,精准适配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让《条例》贴合群众生活、贴合基层工作实际,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路径清晰 省市联动立法把“六尺巷工作法”的推广运用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在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升治理效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安徽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许静静认为,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了更加清晰具体的实践路径,让统筹多元力量参与治理的依据更加充分,群众共治的运行机制更加健全。 许静静注意到,《决定》提出“支持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培育‘法律明白人’等社会调解力量”。《条例》规定,“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依法积极参与‘六尺巷工作法’运用工作”等,从法规层面为推动各类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遵循,各地在协调动员社会力量时更有章法,能够更好把各类社会资源、力量凝聚起来,进一步形成治理合力。 在健全群众共治的运行机制方面,《决定》明确要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安庆市在实践探索中,围绕“群众说事”形成了一些务实管用的做法。“我们将指导各地,把议事协商的规范流程嵌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让‘说事’有规则、有回应,推动议事协商在基层真正运转起来、见到实效。”许静静说。
来源: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61103/Articel05004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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