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 没投简历却收到面试邀约?当心掉进诈骗陷阱

时间:2026-09-23 12:06:45| 来源: 人民网

“您的简历已通过筛选,请回复邮箱查收面试通知。”在求职过程中,如果并未投递简历却收到了这样的短信,先别急着回复。突如其来的面试邀约背后,可能暗藏诈骗的引流圈套。

【案件回顾】

2025年9月,程某招募、组织多人,从上家获取客户电话信息及一整套“招聘话术”,冒充企业招聘人员,向大量手机用户发送虚假面试邀约短信,谎称“已收到您的简历”“经筛选,您符合我司岗位要求”,诱导对方添加联系方式,提供邮箱等个人信息。每获取一个有效邮箱,程某即可从上家处获得相应报酬。

经查,程某团伙累计发送虚假招聘短信43000条,非法获利10万余元。同年12月,因有受害人被骗后报警,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程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程某的上家已被另案处理。

【以案为鉴】

只是发几条招聘短信,并没有真的把钱骗走,这也违法吗?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斌表示,在网络上为诈骗等违法活动发布信息,且情节严重的,就已触犯刑法。法律规定设立该罪名,就是为了把犯罪“堵在门口”。程某发送的每条假招聘短信,都是在为诈骗“铺路”。

为何被告人程某最后定的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而不是诈骗罪?李斌解释,诈骗罪强调“直接参与骗钱”,重点在于行为人直接参与对被害人实施骗钱的行为;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强调“为诈骗打基础”,处罚的是“前端引流行为”。

本案中,程某不是依据诈骗所得分成,而是按照发送短信数量获取报酬。其行为是诈骗犯罪的“引流前奏”,尚未走到“骗钱”那一步。因此,法律就让他停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这一站”接受审判。

法官提醒,收到陌生招聘短信,千万不要随意转账或泄露个人信息,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和招聘信息。(高清扬、实习生 彭宇)

来源: 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6/0923/c1008-40804070.html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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