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4 15:45:55| 来源: 法治网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125份病历中,113份病历存在对未达到手术指征、不符合手术条件、有手术禁忌症的患者实施手术及违反诊疗流程实施手术等过度医疗违法行为……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一批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医院过度医疗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引发广泛关注。
过度医疗行为严重侵害患者人身及财产权益,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在这起全国首例过度医疗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全程指导办理,并召集部分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旁听、观摩庭审。而该案作为典型案例被发布,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示范,也是一个新的开始。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正式开始。同年12月16日,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职向法院提起了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2016年6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同一时间段,最高检还连续发布多起基层检察机关启动检察公益诉讼实践的案例。从立法动议到制度初创,从试点实践到全面开花。这项沐浴着新时代光辉而生的制度形成了一系列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成果。
从四大领域到多维拓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最初确立的四个法定领域之一。自2017年7月该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逾53万件,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四个重大转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大江大湖流域跨区划治理是历史性难题、世界性难题,其根源在于上下游执法标准不统一。为破解这一治理困境,最高检近年来相继直接立案办理了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南四湖流域生态修复公益诉讼案以及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等具有示范意义的重大案件。
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检察机关最初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秉持的原则是“稳妥、积极”,注重把法定领域做实、做好。随着立法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持续拓展。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后,最高检党组及时将“等”外探索指导原则从“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
英雄烈士保护法首次赋予了检察机关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权责,自2018年以来,六年间,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英烈名誉保护案件,引领了尊崇英烈的社会风尚。2024年9月,在最高检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上海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陈尔晋、王曼霞烈士名誉权案创新性地要求侵权人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英烈事迹宣传片并购买推广服务,该诉求获法院支持,为网络空间英烈权益保护提供了司法样本。
当前,检察公益诉讼已从最初的四大传统领域,逐步扩展至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文物保护等新领域,构建起“传统领域稳根基、新兴领域求突破”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从顶层设计到实践深化
实践呼唤立法,立法促进实践。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相继将公益诉讼检察职权纳入法律条文,为这项制度的运行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制度发展既注重顶层设计,又强调精细落实。2021年7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随后针对各专业领域陆续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形成了层次分明、操作性强的规范体系。2023年,最高检党组准确把握制度发展规律,明确提出要以“可诉性”为抓手,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更高质效阶段迈进。2024年11月,《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以诉讼标准倒逼办案质量提升的工作导向。
这项制度的发展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检察公益诉讼形成了多方协同、共护公益的治理格局。截至目前,全国27个省级行政区党委、政府出台专项支持意见,3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配套决定。最高检与36家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了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2021年以来,最高检部署建设“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在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各地民主党派成员纷纷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主动参与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
制度创新呼唤立法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将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列为年度重点立法任务,标志着这项制度的法治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从实践探索到立法完善,检察公益诉讼正逐步走向成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着独特的制度力量。
从本土实践到国际示范
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红树林、中华白海豚的双语宣传手册与视频,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缔约方大会“中国角”,吸引各国参会代表驻足;检察公益诉讼英文版新媒体作品《桥》《此心安处》通过最高检英文官方网站等平台远播海外,收获诸多国际点赞;以法治之力守护长江生态的实践经验多次在国际会议上被分享,引发广泛关注……近年来,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创新实践正获得越来越广泛的国际关注与认可。
2017年9月,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在北京召开,“为公益服务的检察”这一主题彰显了中国在公益司法保护领域的先行探索。
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新加坡发表演讲时,特别分享了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这一典型案例。针对老年人用药安全隐患,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药品说明书实现大字版、盲文版、语音版等无障碍改造,这一“小切口”的民生案例生动展现了中国司法制度的温度与效能。
“这件中国的小事走向了国际,成为展现中国制度自信的重要案例。”曾提出“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戴茵评价道。
在国际比较视野下,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具有鲜明的创新性。这一领域的制度创新引起了国际司法界的浓厚兴趣。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致信巴西联邦检察院副总检察长道奇,系统介绍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引起巴西方面高度关注。2023年12月,巴西高等法院大法官本杰明专程到访最高检,就流域环境治理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中国办理的万峰湖、南四湖、长江船舶污染等典型案例,为同处大河流域的巴西提供了宝贵参考。越南最高检新任检察长阮辉进也在就任后第一时间表达了学习中国公益诉讼立法经验的意愿。
2024年10月,中国代表在国合会年会上分享的流域治理经验获得联合国副秘书长施泰纳的高度评价:“中国通过公益诉讼推动政府履行环保职责的实践,为各国探索环境司法提供了重要借鉴。”这一制度创新正在产生广泛的国际示范效应。
与此同时,中国检察机关正积极推进跨境司法合作。内蒙古检察机关与蒙古国开展界河生态保护协作,黑龙江检察机关与俄罗斯加强跨境食品安全监管等实践,正在为构建区域性公益司法保护网络积累宝贵经验。
十年砥砺,检察公益诉讼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这一制度正在形成日益成熟的“中国方案”,为全球法治文明发展贡献着东方智慧。
来源: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5-07/24/content_9225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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