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2 14:14:47| 来源: 法制与新闻网
“两高一部”新规的出台,是对帮信罪司法实践的一次重要完善
文/本刊记者 朱雨晨
繁华都市一隅,年轻人小王正因生活压力愁眉不展。一次偶然,他在网络上刷到“高价收卡”的信息——对方承诺,只要提供银行卡,不需要任何操作就能轻松获利。小王动了心,想着自己闲置的银行卡留着也是浪费,便将其出售。
没过多久,警察找上门来。直到这时,小王才知晓自己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流转,而自己已卷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旋涡。就在他惶惶不可终日之际,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高一部”新规)。这份新规犹如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实践中激起层层涟漪,也为类似小王的案件带来了新的司法指引。
“帮个忙”可能就是帮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并非新罪名,它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许多人对其感到陌生,实则它就隐藏在一些看似平常的行为中: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哪怕只赚了几百元;帮陌生人“跑分”转账,用自己的账户过一遍不明资金;搭建虚假购物网站、开发非法支付软件,为骗子提供技术支持;在社交平台转发诈骗链接,按点击量拿提成等。
这些行为看似是“举手之劳”,却可能触犯法律。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罪案件近13万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3%,其中近80%是年轻人,不少是学生和刚毕业的上班族。
从法律定义来看,构成帮信罪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客观要件:为他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行为,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要件:帮助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琮玮指出,在“两高一部”新规出台前,司法实践中对帮信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存在诸多模糊地带。立法初衷本是打击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行为,斩断犯罪链条,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蔓延。但随着网络犯罪手段日益复杂,传统标准逐渐暴露出问题:主观“明知”的判断缺乏明确依据,多依赖推定,易导致认定范围扩大化;量刑因缺乏细化标准,不同地区判决差异大“同案不同判”现象影响司法公信力。
“‘两高一部’新规从多方面重塑了帮信罪司法实践,这是值得赞赏和欢迎的。”王琮玮表示。
“是否明知”更好判断
“明知”是帮信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之一。2019年《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9年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曾明确7种可认定“明知”的情形,包括6种具体情形和1项兜底条款。
而“两高一部”新规进一步细化了认定标准:判断“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须结合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时间、方式、次数、工具,相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否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以及非法获利等情况,同时考量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职业身份、既往经历、与被帮助对象的关系及其供述和辩解等综合判定。
此外,“两高一部”新规新增了三种推定“明知”的情形:提供批量插卡设备、改号软件等特定犯罪工具;因异常交易被金融机构限停服务后仍继续实施相关行为;事先准备好统一话术应对调查。
这些规定让主观“明知”的认定更具可操作性,既减少了模糊地带,也避免了无辜者被错误入罪。通俗来说,以前有人心存侥幸,觉得只要声称“不知道对方是骗子”就能脱责,但“两高一部”新规明确:对方给的酬劳明显高于正常水平(比如借张卡一天给500元)、多次出售银行卡被银行提醒风险后仍继续、被对方直接告知“钱不太干净”——这些情况下,想靠“不知情”逃避处罚几乎不可能。
“情节严重”的红线更明确
“情节严重”是帮信罪的另一构成要件,也是量刑的重要依据。2019年的司法解释曾列出7种情形,包括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等。
“两高一部”新规对涉“两卡”(银行卡、电话卡)帮信罪的“情节严重”标准作出重大调整,突出“数量+金额”的量化指标与行为性质的双重考量,避免单纯以客观数据定罪:对于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须同时满足“出售、出租3个以上”且“账户流水总额超30万元”,改变了以往仅凭流水金额判断的简单做法,提高了入罪门槛,防止刑罚过度扩张;对于收购、出售、出租非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或者单位账户的,只要账户流入资金30万元以上即认定为“情节严重”,这既堵住了利用“本人办卡后出售”规避刑责的漏洞,也强化了对职业化“卡农”的打击精准度;在电话卡犯罪方面,不再区分“他人”或“本人”电话卡,只要收购、出售、出租累计达20张以上,即认定为“情节严重”,扩大了打击范围,堵塞了法律漏洞。
司法实践中,涉“两卡”帮信案件主要有三种模式:“卡农”模式(个人为少量报酬出租、出售自己的卡)、“卡商”模式(专门收购他人卡后转卖牟利)、“跑分”模式(利用他人或自己的支付账户流转违法资金)。“两高一部”新规特别强调,涉“两卡”案件须先行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的涉嫌犯罪金额是否达到相关入罪标准,防止仅依据行为人“情节严重”即一概定罪,切实避免客观归罪。
明确从严惩处与从宽处理情形
“两高一部”新规还明确了帮信罪与诈骗罪区分的关键标准以及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分标准,要求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量刑上对不同主体和情节区别对待。
从宽处理: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以及处于犯罪链条末端、情节较轻的人员,依法从宽。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应当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在校学生可参照酌情从宽,体现了对特定群体的教育挽救原则。
从严惩处:对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的帮信行为,以及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骨干成员等,依法从严。值得注意的是,利用“深度合成”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犯罪也被列为从严惩处的8种情形之一,突出了对严重帮信犯罪的打击力度。
同时,“两高一部”新规还强调要依法做好行刑衔接。明确办案机关在办理涉“两卡”案件时,应当全面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收购、出售或出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电话卡等的性质以及资金流入、转移情况、违法所得情况,行为人地位作用、主观恶性等,综合判断行为人责任轻重和刑事追究的必要性,确定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两高一部”新规明确,实施本意见规定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或者被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记住三条“保命线”
王琮玮律师提醒,帮信罪离普通人并不遥远,只要持有银行卡、手机卡,就可能成为骗子的目标。想保护好自己,这三件事一定要记牢。一、卡和码,不外借、不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支付二维码都是个人重要信息,一旦借出就可能被用于犯罪,哪怕对方给的钱再多也不能碰。二、“天上掉馅饼”的兼职别碰。凡是“低门槛、高报酬、不费力”的兼职,比如“代收款”“刷流水”“挂单赚钱”,十有八九是陷阱,直接拉黑并举报。三、发现异常赶紧止损。如果自己的卡突然被冻结,或收到银行、警方的风险提示,第一时间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千万别心存侥幸隐瞒。
“两高一部”新规的出台,是对帮信罪司法实践的一次重要完善。它让帮信罪的认定和量刑更加科学合理,既有力打击真正的犯罪行为,又避免对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的人过度惩处——就像一把精准的手术刀,既能切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毒瘤,又最大程度保护了那些误入歧途、尚有挽救可能的人。
王琮玮律师认为,新规的落实将推动帮信罪司法格局不断优化,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社会和谐安宁的同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但对普通人而言,新规更是一份提醒:网络时代,每个看似微小的举动都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贪小便宜,才是最稳妥的“护身符”。
来源: http://www.lawnewscn.com/channel/content/2025-09/28/content_9264653.html
责任编辑:SONGZIDONG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客服QQ:9
(点击QQ号复制,添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