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高温炙烤大地,劳动者权益保障再成社会焦点
时间:2025-07-14 06:57:02| 来源: 法治网
□ 舒爱民
盛夏高温炙烤大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再次成为社会焦点。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也就是说,除高温户外作业可享受高温津贴外,对非露天工作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也享有高温津贴。
然而,现实中部分企业以成本压力为由,对管理办法敷衍了事。它们或克扣高温津贴,或用清凉饮料替代津贴,甚至强迫员工在高温下超负荷作业。对此,亟须以更严格的“管理办法”强化监管,让防暑降温措施真正落地,而非沦为纸面文章。
企业漠视的背后,是监管与执行的双重困境。一方面,现有法规虽明确了高温权益保障框架,但部分条款缺乏细化标准与刚性约束。例如,高温津贴的标准由省级部门制定,导致地区差异大,部分企业以最低标准应付了事;对“有效措施降温至33℃以下”的界定模糊,企业常以“室内温度达标”为由拒绝发放津贴,而劳动者难以举证维权。另一方面,监管力量分散、执法力度不足。高温作业场所多位于建筑工地、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监管部门若仅依赖抽查,难以覆盖所有隐患。加之部分地方对经济增长与劳工保护的平衡把握失当,导致执法“宽松软”。
劳动者权益的悬空,折射出社会对高温风险的认知滞后。在“高温经济”盛行的当下,外卖骑手、环卫工人、车间操作工等群体在高温下的劳动价值被低估。企业将高温视为“正常经营成本”,甚至以“不干活就没收入”威胁劳动者妥协。这种扭曲的劳动关系,不仅违背了劳动法对职业健康的基本要求,更暴露出对生命权的漠视。中暑致残、热射病致死等悲剧的发生警示我们,高温作业绝非“咬牙坚持”的忍耐游戏,而是需要系统性防护的生命工程。
破解降温有章不循的困局,需构建“刚性管理+柔性关怀”的双重体系。立法层面,应推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升级为专项法律,明确高温作业分级标准、津贴强制额度、违规处罚细则,将企业责任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屡次违规者实施联合惩戒。监管层面,可借助数字化手段实现动态监测:在工地安装温度传感设备、要求企业上传工时调整记录、开通劳动者实时投诉通道。此外,需培育社会共治机制,鼓励工会、媒体、公益组织监督企业履约,为弱势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与应急救助。
高温权益保障,是衡量社会文明的温度计。当防暑管理办法遭遇执行梗阻时,唯有以更硬核的监管手段、更精准的政策设计、更温暖的公共关怀,才能打破“高温之下,权益蒸发”的魔咒。唯有让每一份汗水都获得应有的尊严与保障,我们才能真正构建一个不惧烈日、不惧高温的劳动文明社会。
来源: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5-07/11/content_9216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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