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6 13:25:49| 来源: 华夏法治网
(闫德毓 刘旭婷)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刚柔并济成功执结一起涉高龄老人交通肇事赔偿案件,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经法院查明,两名八十多岁朝鲜族老人因交通事故与驾驶人刘某发生剐蹭,造成不同程度伤残,产生高额治疗费用。案件经审理并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刘某与两位老人到法院面对面沟通履行事宜。刘某称自身失业无收入、妻子无固定工作,还需抚养两名幼女,家庭经济困难,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且态度强硬,企图逃避执行,甚至声称宁愿被拘留也拒不按照法院判决数额给付赔偿款。
法院执行干警细致观察发现,刘某不仅佩戴品牌手表、玉扳指、金项链,且同时持有多部品牌折叠手机等贵重物品,与其自述的贫困状况严重不符。执行干警当即向其释明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名下贵重动产可依法查封拍卖、抵扣赔偿款项。
在清楚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后,刘某随即转变态度,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立即当场主动给付5000元现金并交出金项链,同时向两位老人诚恳致歉。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余赔偿款由刘某按月分期偿还。
龙井市人民法院将持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原则,既要精准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更要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同时传递好司法“温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
来源: 龙井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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